一、指示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據花蓮縣政府94年6 月6日公文函,在尚未取得全體村民同意及相關配套 措施尚未健全時,應即刻停止所有「花蓮縣卓溪鄉 豐坪溪及其支流水力發電開發計畫」的施工行為。
www.ly.gov.tw